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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部改造、新建餐厅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CSGAJKFQFJ--[2021]006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部改造、新建餐厅项目。

(三)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29716.77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60日历天。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龙湖派出所院内。

(八)现场勘查: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登录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24日   9时前,在开标现场当场递交。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许由路480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2021年 12  月  24 日  9 时

谈判地点:许昌市公安局1613房间。

七、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许昌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637460222

许昌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15日

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部改造、新建餐厅项目谈判文件.doc

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部改造、新建餐厅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