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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摩托车考场拟投入使用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2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众兴考场、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远通考场拟投入使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

 

许昌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