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接市局下发集中销毁烟花爆竹、炮弹、雷管的通知后,我局社区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全市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收缴、储存的烟花爆竹和废旧炮(炸)弹及雷管进行清点。
因我局无专用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经与许昌县公安局进行对接,将收缴的烟花爆竹统一运送、移交至许昌县将官池镇胡雪村一烟花爆竹仓库,并由许昌县公安局统一运输到禹州市浅井镇废弃石料厂进行销毁。
此次共销毁炮弹1枚、烟花39箱、鞭炮60余万头,有效根除了储存中的各项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