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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社会化科目二科目三摩托车考场(D/E)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建成和应用摩托车智能化考试系统,切实规范考试工作,不断提升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情况,为便于学员就近参加考试,拟在市区内公开方式采购社会化科目二、科目三摩托车考场一家,费用最高限价:4500元,服务期限:三年,满足我市摩托车考试需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hi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在本采购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有意向承建的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的供应商应向主管部门(市交通管理支队)提出书面报告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将不再接受;主管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依据地理位置,场地设置及良好的商业信誉等条件,从中择优选取供应商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的45个日历天内完成考场建设并提出初验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考场建设的,解除购买服务合同。经初验合格后由支队申请河南省交警总队进行复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交付采购人管理使用,无法通过验收的,将取消本周期服务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i.xu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必须按以下规定的内容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考场承建主体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相关证明、材料、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声明;

(4)考场基本情况资料;

(5)报价材料及应附的其他材料;

五、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

地点: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驾管大队二楼办公室

开标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地点:交通管理支队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许昌市文峰东巷与文峰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