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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分局】多措并举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01部门:   浏览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分局在严管、严控、严查的同时,在解决影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严密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坚决杜绝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分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结合示范区实际,下发了《示范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八项措施。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舆论声势分局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注重发挥群众在禁放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将禁放宣传横幅悬挂在主要街道、重点小区、广场绿地等部位;组织社区民警深入酒店、婚庆公司、婚庆用品商店、建筑工地上门宣传,张贴《通告》和《温馨提示》3000份;印制《致居民群众的一封信》30000份,发放到居民手中;利用辖区单位、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三是加大管控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分局组织治安大队、社区民警定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酒店承接宴请、居民小区红白喜事、楼房封顶、开业庆典的有关信息,提前向当事人发放《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宣讲市政府限放规定,积极征得理解和支持,并跟踪做好后续监督,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人员依法予以处罚。行动以来,分局共出动警力192人次、车辆32辆次,检查重点企业、闲置院落、厂房等共计31处,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400余份。

四是依靠基层组织,形成监管合力为做好对烟花爆竹禁放的全方位监管,分局多次召开村(社区)、物业公司、内部单位保卫负责人会议,学习相关规定,明确基层组织在禁放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