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开展“无废城市”?
目前,我国各类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达到600亿吨至700亿吨,年产生量近100亿吨,且呈逐年增长态势。为了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我国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具体任务要求。“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什么是“无废城市”?
实际上,“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是较为先进的一种管理理念。这一概念是在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
“无废城市”中的“废”包括哪些废物?
“无废城市”中的“废”主要指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体废物按照来源,一般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按危害程度又可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
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进展如何?
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明确了31个省、市、自治区在本区域内“无废城市”的目标城市。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上榜,此外还有河北石家庄、吉林长春、安徽铜陵、山东威海、陕西西安、甘肃天水、青海玉树等等,现在“无废城市”的建设已从11个城市和5个特殊地区发展到200多个城市。
我国从2019年开始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当年9月,生态环境部结合其他17个部门的意见,对外公布了以深圳等“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共同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提出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近年来,我国通过“无废城市”建设,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解决一批短板弱项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累了大量经验。